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医院前身为1941年由我国最早的牙医学鼻祖之一、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牙博士张舒麟教授创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口腔科,是贵州省最早的口腔医学发源地。2013年经省卫计委及省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批准成立。
医院位于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内,面积12000平方米,设牙科综合治疗椅127台,编制床位80张,拥有完整独立的手术室(百级数字影像直播手术室1间、万级手术室5间)、麻醉科、复苏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口腔病理科、影像科、生化检验科、口腔急诊科等,口腔临床专业科室设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科、口腔黏膜病科、儿童口腔科、预防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种植科、口腔正畸科。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北京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口腔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已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医科大学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5月15日到2023年5月23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09:00至5月2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2、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说明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医科大学同意后,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或招聘岗位无人报考,则在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上公布取消。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4、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851-88512226,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0851-88236875。
5、原则上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考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09:00至5月29日下午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我单位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09:00至2023年5月2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间(2023年5月26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5月29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3年5月29日12:00后至2023年5月29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30日17:00前在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7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0851-88236875。
(七)考试
考试在贵州医科大学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各岗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知识。
(3)笔试形式:闭卷作答。
(4)笔试分值: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及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者(有效成绩为及格分数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有效成绩为及格分数60分)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及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 (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A、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B、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期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C、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D、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E、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F、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签字确认)。
G、离职人员需提交上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H、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相关说明:
A、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B、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C、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D、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上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按岗位或学科分组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等。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上公布。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http://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http://kqx.gmc.edu.cn/)上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医科大学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和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kqx.gmc.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1-88512226(人事科)
0851-88512230(监督电话)
0851-88341380、0851-88236875(报名平台技术电话)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医科大学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贵州医科大学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