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观山湖门诊部设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控制价
采购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金阳分院设计项目。
设计收费标准:依据(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本次招标为下浮率招标,最终设计费以审计后的建设安装工程费为基数,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中标下浮率计取)。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喀斯特广场。
采购范围:项目室外门头店招改造安装工程设计;一层、二层、三层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水电改造安装工程设计(不含医院专业排污及污物处理系统设计施工);照明设备安装工程设计(不含医院专业专业照明设计)。负责本项目施工图报审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消防验收及卫计委验收工作。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请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每日8:00-12:00,14: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到采购人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使用复印件只作为留存用,不作为衡量磋商人是否符合磋商资格。
七、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12月1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贵阳市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北京路9号)口腔医学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八、联系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18985196330
2022年11月24日